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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股申购新规:新股中签未缴款将一律拉黑

2020-08-15 15:20:33

中证协出台2018新股申购新规,如果投资者新股中签未及时缴款将一律拉入***,违规三次六个月内禁止新股申购。中证协公布了**批网下投资者***,众多机构赫赫在列,包括广州证券、中邮基金、富安达、华能贵诚信托、国华人寿。那么新股申购新规定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新股网下获配后未及时缴款一律拉黑

根据中证协前不久发布的三项修订后IPO相关自律规则,对于参与网下新股申购的投资者管理较此前严厉了不少。其中引人关注的就是新股获配后未及时足额缴款的配售对象,将在一定时期内被限制新股申购。

中证协发布修改后的《IPO配售细则》中规定,在网下申购和配售过程中,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IPO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行为,以及存在不符合配售资格的、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及时报告协会,协会将其列入IPO网下投资者***中。

这也意味着,投资者在进行网下申购时,一旦获配成功,如果未及时足额缴款,对应的配售对象将被报告到中证协,将被中证协列入IPO网下投资者***。这些配售对象将面临3个月至12个月禁止参与新股网下申购的限制。

而在此之前,中证协虽然也有IPO网下投资者***,但因为此前实行的是“缴款申购”,列入***的情形主要为不符合配售资格的、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以及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通俗地讲,此前列入***的投资者主要出现的情况有:网上网下同时申购、提交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在承诺的锁定期内卖出等。

哪些情况将列入***?

根据中证协的自律规则,该协会将按照以下规定将违规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列入***,并将***在中证协网站公布:

(1)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所规定的十六种情形中的单种或多种情形累计一至三次,协会将其列入***六个月;

(2)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所规定的十六种情形中的单种或多种情形累计四次以上的,协会将其列入***十二个月;

(3)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的,协会将其列入***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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