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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

2020-08-16 08:47:23

一、优先股的概念


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二、优先股的种类


(1)固定股息率优先股和浮动股息率优先股


(2)强制分红优先股和非强制分红优先股


(3)可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


(4)参与优先股和非参与优先股


(5)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


(6)可回购优先股和不可回购优先股


三、什么样的公司适合发优先股?


**类是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使资产负债率能够下降,能多融钱多做生意,同时又不稀释原有股东的权利。


第二是资金需求量比较大、现金流稳定的公司。比如有些公司现在想降低一下资产负债率,补充一下长期资金,这是一个权益性的,如果是债性的优先股是会提高资产负债率。


第三创业初期成长期的公司,目前的股票估值比较低,现在发普通股的稀释过于厉害,所以这个时候不太愿意发普通股,而是选择优先股。


第四,优先股还可以做并购重组的支付工具。并购重组的时候,买一个公司或者资产,可以用现金作为对价也可以用股票作为对价买,以前没有优先股工具的时候,股票对价只有普通股,有优先股工具的时候可以选择发优先股给人家,作为支付对价。


四、如何投资优先股


对于公开发行的优先股,目前A股市场的任何投资者都可以进行投资,在证券交易所直接买卖,不存在任何限制。中小投资者既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直接投资公开发行的优先股,还可以通过购买基金、理财产品等方式间接投资。


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仅向合格投资者(每次不得超过200人)发行。


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还应当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


合格投资者范围主要包括: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等;


(二)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投连险产品、基金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等;


(三)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五百万元的企业法人;


(四)实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五百万元的合伙企业;


(五)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境外战略投资者;


(六)除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以外的,名下各类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资产管理账户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七)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五、在新三板上发行优先股的规定


按照《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数上,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且持有相同条款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第二,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优先股。


第三,在信息披露方面,发行优先股的挂牌公司,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中,应当设专章披露优先股的相关情况;在日常信息披露中,涉及优先股付息、回售/赎回、转换、表决权恢复等特殊事项,应当发布专门的临时公告。


第四,考虑到非公开发行的相同条款优先股经转让后投资者不能超过二百人的特点及优先股的流动性需求,全国股转系统为优先股转让提供协议转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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