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赎楼
按揭赎楼,很多人听过这几个字,但是却没有几个人真的了解按揭赎楼到底是怎么办理的,今天就会给大家回答
“加按揭”,其实指购房人对所购房屋增值部分追加的按揭贷款,比如说,某购房人原来房子值100万元,在银行贷款70万元,后来房子经评估升值到150万元,按贷款7成计算,可贷额度提高到105万元,该购房人到银行办理“加按揭”,就可从银行多贷出35万元。
不过,在2014年,继“第二套房”《初充通知》出台后,央行昨天在其官方网站上又公布了央行副行长刘士余12月18日在“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专题会议”的内部讲话。刘士余在讲话中明确要求坚决取消转按揭和加按揭贷款,称借款人由此获得新的贷款资金后,大多用于购买多套住房或进入股市,加剧房地产和股市泡沫成分。
目前大多数银行都早已停止加按揭业务,少数银行转按揭业务仍在办理,但是业务量都不大,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转按揭前的贷款总额。对于是否应该对银行贷款成数未随转按揭而增加的转按揭业务叫停,业内仍存在一定争议。
不过,“转按揭”业务还有,以我个人所在的深圳为例,深圳一家比较有实力的融资担保公司,深圳市问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有“转按揭”业务。
“转按揭”: “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简单地说,就是指购房人把原来在甲行办理的、还没还清的房贷转到乙行办理按揭。
转按揭赎楼业务的服务对象有:
1)需要购买处在按揭期间或抵押期间房产的购房人;
2)需要出售处在按揭期间或抵押期间房产的售房人;
3)已经支付了部分房款,但缺少继续支付剩余房款能力的购房人;
4)各类中介公司、物业公司和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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