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房产抵押贷款就是“住房抵押贷款”,是借款方以自有或是第三方的物业产权作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过程。在还清本息之前,作为抵押物的物业产权是抵押给金融机构的,若是借款人出现逾期现象,按照约定金融机构有权处理抵押物。房屋抵押贷款有哪些注意事项?
个人房租抵押贷款是指申请人以自己的房屋产权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而贷款资金的用途可被用作个人消费和运营。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区别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而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所申请得个人住房贷款必须提供担保。
房产证抵押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满18周岁);
2.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3.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信用良好无违法或不良表现,且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抵押房产有房地产证,产权明晰且可上市流通;
5.合法且有效的购房合同;
6.以新购住房作高额抵押的,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付款;
7.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如是在正规民间借贷公司办理房屋抵押贷款(非银行),在借款时注意以下几点:
1.谨慎审查出借款方的资质和信誉情况,尽量选择那些合法登记、规范经营及信誉良好的中介公司。
2.坚决拒绝签署内容空白或不完整的文件,在签署《借款合同》及《收款收据》时仔细审查各条款(切勿草率签字),必须在取得借款后按照实际的金额出具《借据》及《收条》等。
3.约定的借款利息、逾期还款利息、违约金、滞纳金标准各项及总额均不得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4.就同一笔借款不能重复签署多份《借款合同》、《收款收据》。
5.保留好相关的收款、还款凭证,尽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还款,并保证收款账户人与出借人一致,并在汇款时标注归还的是哪一笔借款,而本金与利息分别是多少等细节。
6.还清借款后,必须要求出借人将原有的《借款合同》、《收款收据》等原件交回借款人手中或是当场销毁,避免出借人能再次据此提出主张。
(注意:银行抵押正常放款的时间一般为20-35个工作日,且多数银行只会接受清房抵押。不过找与银行合作的正规贷款机构办理贷款要求就不会那么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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