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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入市规模有限:不设置理财产品销售起点金额

2020-09-03 23:02:31

10月19日,中国银保监会就《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进一步允许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不设置理财产品销售起点金额。

对此,联讯证券李奇霖、钟林楠发表以下几点解读:

1、理财产品投资股市继续放松,但入市规模有限,理财产品对接的主要是低风险偏好投资者,资管新规要求产品净值化后,理财多转型为现金管理类产品,大规模参与高风险、波动率高的权益资产可能会引发净值大幅波动,可能性不高。

2、非标不得超过理财净资产的35%,看上去比8号文要求的理财总规模35%更严格一些,但由于放松对非标不得超过银行总资产4%的上限约束,对中小行做非标业务构成利好,不过非标的增长仍受期限匹配、产品去资金池化和打破刚兑的约束,仍难言乐观。

3、销售大幅松动,明确利好理财现金管理类产品。一是销售起点继续放松,相比于公募货币基金1块钱就能投资,理财产品起售点是5万,后降为1万,起售点仍然偏高,而且需要面签,不利于行业内公平竞争;二是销售渠道有望从银行机构扩展为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这意味着银行理财产品线上化销售未来可行。考虑到银行理财做现金管理类产品比公募货币基金有更少的投资约束(不太受货币新规约束)和估值优势(摊余成本法计量约束较少),叠加此次销售渠道放宽,理财现金管理类产品与货币基金产品竞争或会加剧。

4、理财销售门槛的放松,对理财规模的企稳恢复有明显改善,对信用债配置和非标构成利好,有利于宽信用,但作用不宜高估。因为在净值化时代,流动性要求高,高等级债会更受青睐;而非标虽然本次银行子公司还进一步放开了总资产4%的限制,但地方**和地产端的调控束缚还在,扩张仍然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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