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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医保卡

2020-09-11 04:52:45

阳江医保卡可以通过网上、电话以及窗口进行余额查询。阳江医保卡在广州的定点医院可以使用,但必须办理一定手续。参保人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就医;将自己的社保卡转借他人使用、冒用他人证件或故意伪造、涂改处方、诊断证明及其他有关资料等情形不得享受医保待遇。

阳江医保卡余额查询

一、网上查询

阳江医保查询网址:http://www.gdyj.lss.gov.cn/

二、电话查询

阳江医保局医疗保险统一查询电话: 0662-3104856

内容包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查询,医保卡余额查询等。

三、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医保卡号至阳江医保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创业路光阳街1号

邮编:529500

电话:0662-3104856、3100248

医疗保险关系科 0662-3109025、31090

网址:http://www.gdyj.lss.gov.cn/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江城分局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99号

电话:0662-3109100 医疗保险关系股 0662-3103261、3104047

阳江市社保基金管理局阳西县分局

地址:阳江阳西**综合办公楼六号二楼

电话:0662-5551531、5596656

医疗保险关系股 0662-5556493、5557279

阳江市社保基金管理局阳东县分局

地址:阳江市阳东县始兴北路8号

电话:0662-6620953、6330282 医疗保险关系股 0662-6625132、6625133

阳江医保卡广州能用吗

一、可以异地使用的医院

阳江市与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已联网并投入使用。目前,阳江市与广州市可进行异地联网结算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有12家,包括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广东省武*总队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广州市**人民医院。

二、办理流程

(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携带《阳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转诊)》(该表由阳江市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盖章并报参保地社保局盖章登记方为有效)以及个人社会保障卡到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收费处登记。

(二)已在广州市办理异地定居的本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携带《阳江市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办理异地定居的参保人每次住院只能选择该表上登记的定点医疗机构,否则不予报销费用)以及个人社会保障卡到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收费处登记。

进行异地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出院结算时个人仅需支付个人应支部分费用,出院后无需到社保局报销任何费用。城镇居民医保以及新农合暂未开展该项业务。

阳江医保卡报销流程

1、市内就医结算程序

(1)住院:参保人在阳江市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只需结清个人自付的费用,符合规定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挂账后按月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2)特殊门诊:

①本地就医:参保人在选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及购药,按核定的月定额直接在医院结算。

②异地就医:参保人凭门诊收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1份)、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本人《医保手册》及内页中“住院费用登记表”当年医疗费用记录页(原件和复印件1份)、本人《特殊门诊手册》*页(原件和复印件1份)、本人的银行存折(卡)(复印件1份)、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等有关资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如委托他人代申办的,应提供代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普通门诊:参保人在其选定普通门诊医疗机构就医时只需提供本户(人)《医保手册》,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现场结算。

2、零星报销程序

(1)参保人因市外转诊、异地定居工作、休假、探亲、旅游等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垫付后,持下列资料到所属镇(街道)农医办或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请报销。

①本人《医保手册》;

②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④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

⑤本人或家庭户扣费银行存折复印件;

⑥《转诊备案表》复印件、《异地定居(工作)就医申请表》复印件或休假、探亲、旅游等异地就医个人申请(情况说明)。

(2)镇(街道)农医办或社保服务窗口对申请资料当场进行初审,对不符合零星报销规定的申请和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退回资料。对资料齐备的给予受理。

(3)参保人住院需跨年度的,按自然年度结清本年度医疗费用。12月31日仍需住院的参保病人在当日零时结账,从次年1月1日起转入新的年度计算。

阳江医保卡报销条件

一、报销范围

医疗个人帐户可用于支付本人以下费用:

1、在阳江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2、在阳江市社会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的费用。

二、不纳入医保情形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三、不能报销情形

参保人有下列就医就诊行为之下的,不得享受医保待遇:

1、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就医;

2、将自己的社保卡转借他人使用、冒用他人证件或故意伪造、涂改处方、诊断证明及其他有关资料;

3、因参保人自行提出不符合基本医疗原则的诊疗要求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4、自行到指定门诊就医点以外的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不包括符合规定的门诊抢救及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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