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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社保

2020-09-11 08:41:27

2016年十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开始,全市21万余名符合条件的参保市民(含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万人,不含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可选择多元化缴费方式续缴费。按照湖北省**办〔2010〕87号文件规定,每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为九个档次,即以上年度十堰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

十堰社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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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网址:http://59.175.218.195:8011/chaxun/

说明:

填写社会保障号码和姓名登录查询。

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居民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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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查询

可拨打十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

内容包括:

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比例查询,社保卡余额、明细查询等。

窗口查询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十堰市市府路9号

十堰社保局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堰市人民**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3号)、《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十办文[2010]11号)精神,设立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工作部门,挂十堰市公务员局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牵头拟订市级荣誉制度和***励制度,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三)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四)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并监督管理,拟订并实施中央转移支付社会保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拟订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七)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业劳动标准政策和劳动定额标准,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宏观管理。

(九)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建立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牵头拟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中央、省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相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贯彻实施国家、省协调劳动关系的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承担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市管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主管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对市属单位实施监察,组织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本局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四)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堰社保局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719)8652168

十堰社保缴纳

2016年十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开始,全市21万余名符合条件的参保市民(含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万人,不含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可选择多元化缴费方式续缴费。

市社会保险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湖北省**办〔2010〕87号文件规定,每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为九个档次,即以上年度十堰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70%、80%、90%、100%、150%、200%、250%、300%计算的九个标准。

根据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676元,确定2016年缴费年度我市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下限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2134元/月,25606元/年;上限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10669元/月,128028元/年。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档次缴纳社会保险费。即九档年缴费金额分别是5121.6元、5973.6元、6828元、7680元、8534.4元、12801.6元、17068.8元、21336元、25603.2元。

据悉,目前,十堰有21万余名符合条件的市民在自费缴纳社会保险,主要是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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