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公积金贷款
襄阳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襄阳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公有住房出售资金、住房补贴资金等房改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委托发放个人住房政策性低息贷款,具有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中心内设六个职能科室,分别为综合科、人事监察科、财务核算科、贷款科、归集管理科、审计法规科。
襄阳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包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达到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额度;
3、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且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已付*期房款额占所购住房总价的比例不低于30ㄇ(含30%,下同),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性住房,*付款比例不低于20%;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襄阳公积金贷款额度
异地贷款条件
1、申请人须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高贷款额为60万元。
(1)一手房: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所购住房总价款的70%(含70%);
(2)二手房: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所购住房总价的60%;
襄阳公积金贷款流程
步骤一:
提交材料: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如实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连同办理材料交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步骤二:
等待通知: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对借款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在15日内向借款人做出答复。
步骤三:
签订合同:借款人在收到同意借款的批准书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与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依法办理担保手续。
步骤四:
银行放款:借款人与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后,受委托银行按合同约定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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