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公积金贷款
申请克拉玛依个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购买商品住房的低*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购买二手房的低*付款比例由40%降低至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付款比例保持20%不变。
克拉玛依公积金查询
网上查询
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 http://www.klmygjj.com/query_mbr/index.asp/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存明细等。
网点查询
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查询。
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A2座
电话:6818509(归集、支取、转移) 6818510(贷款审核审批变更)
克拉玛依公积金管理中心
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克拉玛依市人民**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在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管理**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克拉玛依地区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发放回收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等工作。公积金管理形成了“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储存、财政监督”的管理格局,成立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单位财务科(部)――公积金经办员组成的三级核算管理网络。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已从建立初期的市局国有企(事)业单位扩展到多经、改制等非公有制企业。
克拉玛依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本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在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离退休;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合法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5、同意将所购住房抵押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6、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付款;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材料
个人材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长期居留身份证明;
2、借款人婚姻证明材料及其配偶身份证明;
3、借款人和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贷款额度
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高贷款上限为70万元 ,且为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80%,但不得超过夫妻双方在工作年限内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之和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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