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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医疗保险

2020-09-11 14:57:45

自2000年7月1日石家庄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市区参保人员已达44万人,覆盖面达70%以上。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仍有部分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未参加医疗保险。石家庄**已对相关条例做出补充,以使市区所有从业人员得到医疗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险体系。

石家庄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职责:中心为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经办机构,负责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的征集、支付和管理。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9号

咨询电话:0311-83865000 、83865007、83865066、83865002

举报、投诉电话:0311-83865066

网址:http://www.sjzyb.gov.cn

石家庄医疗保险查询

在线查询:http://grsbcx.sjz12333.gov.cn/login.do?method=begin

电话查询: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311)12333,同时可以咨询医保卡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补交)、医疗保险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业务咨询电话:0311-83865000 、83865007

**查询: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简介: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经办机构,负责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的征集、支付和管理;负责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经办机构,负责全市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的征集、支付和管理。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9号

电话:0311-83865000、83865007

服务热线:12333

投诉电话:0311-83865066

邮编:050051

石家庄医保中心网站:http://www.sjz12333.gov.cn

石家庄医疗保险参保个人可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到石家庄市医保中心、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等服务窗口查询医疗保险参保信息。

石家庄医疗保险补交多少钱

石家庄医疗保险中断,要恢复参保的,应补缴停止参保期间所欠缴的基本医保费。参保后欠缴基本医保费在3个月及以内的,补缴欠费后,欠费期间的医疗费准予报销,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欠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补缴用人单位及个人欠费后,给予补划个人账户,欠费期间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灵活就业人员和职工个人欠缴基本医保费,按补缴时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 如果重新办理参保需补缴所欠医保费。

需补缴费用可拨打市医保中心“参保管理科”电话:0311-83865092;83865093;83865094根据您的情况帮您查询需补缴费用。

石家庄医疗保险报销

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9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居民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连续参保缴费的,从连续缴费的第二年起每增加一年,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高增加10个百分点。普通门诊:起付标准:200,比例:居民报销50%。

城镇职工起付标准 :一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为400元,退休人员为300元;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为600元,退休人员为500元;市属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为800元,退休人员为700元;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为1000元,退休人员为900元。

办理流程

参保居民出院后,办理住院费用报销,需持出院证明,用费清单等资料到,到所参保的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费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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