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公积金贷款
2020-09-11 15:37:51
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于自治州人民**,按照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会的统一决策,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处)级,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心辖博乐、阿拉山口、精河、温泉4个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博尔塔拉公积金贷款流程
方法/流程
- 1
借款人向中心提交贷款申请及有关证明资料
- 2
中心信贷员初审
- 3
中心主任或授权人审批
- 4
借款人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抵押手续
- 5
中心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中心开具(委托住房抵押贷款指标与基金划转通知单)
- 6
受委托银行依据合同及上述《划转通知单》办理划款
博尔塔拉公积金支取流程
1.职工向单位提供符合支取条件中确定的相应证明材料
2.单位审核后开具《支取书》(加盖预留印鉴)
3.公积金管理科审核并盖章
4.经办银行审核无误后付款
5.经办银行将《支取申请书》一联退换单位入账
博尔塔拉公积金贷款利率
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8月26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6%,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相应调整。8月26日起,博州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含5年)由3%下调至2.75%,6年到30年期贷款年利率由3.5%下调至3.25%。
对借款人来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将节省一笔不小的利息负担。以贷款总额45万元为例,贷款期限30年,利率调整前每月还款额为2020.5元,调整后每月还款额为1958.4元,月少还62.1元,30年总额少付22356元。
利率调整前已经发放贷款的职工从2016年1月1日起按照新的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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