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公积金贷款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数额、年限: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购买本行政区域内用于职工自住的普通住房;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长期居住身份的职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有合法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并用自筹资金支付不低于购房总价款30
安庆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55万元,单方提高至45万元。具备偿还能力的缴存职工,可按高额度申请贷款。配偶为现役军人的缴存职工,比照夫妻双方缴存,可按高额度申请贷款。
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付款比例降为20%。*次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房屋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下,*付款比例降为20%;房屋使用年限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付款比例为30%;房屋使用年限20年以上的,*付款比例为40%。
三、*次公积金贷款已还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执行*次公积金贷款政策。
四、对已办理过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仅拥有一套住房或累计贷款金额未超过高额度的,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付比例降为30%;购买二手房,*付比例一律为4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安庆公积金贷款利率
期限 年利率
5年以上 【3.250%】
5年以下(含5年) 【2.750%】
月利率
5年以上 【2.708%】
5年以下(含5年) 【2.292%】
安庆公积金管理中心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令第350号)和安徽省人民**皖政[2002]34号同意的《安徽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方案》,经安庆市人民**批准,在安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于2005年元月组建成立。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领导的正县级建制单位,内设五科室:***、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审计稽核科;市辖桐城、宿松2个分中心,怀宁、枞阳、潜山、岳西、望江、太湖6个管理部,编制人数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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