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专题推荐 正文

温州医保卡

2020-09-11 16:44:35

温州医保卡可在门诊、住院以及定点药店买药使用。规定的特殊病种的参保人需进行门诊治疗的,应当持医疗机构的医疗证明书等相关材料到辖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温州医保卡可以通过网上、电话以及窗口进行余额查询。2016年11月1日起,温州所有原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全部停止使用,全面启用市民卡进行刷卡结算。未办理市民卡的参保单位、参保人需要就近申领市民卡。

温州医保卡使用范围

温州医保卡可在门诊、住院以及定点药店买药使用。规定的特殊病种的参保人需进行门诊治疗的,应当持医疗机构的医疗证明书等相关材料到辖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人员因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一)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外的医疗费用;

(二)在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就医、购药(紧急情况除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

(四)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五)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

(六)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

(七)基本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温州医保卡报销比例

一、住院医疗费用

市区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住院累计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含)以下部分,由个人自负;在起付标准以上高限额 20 万元(含)以下部分,按以下比例支付:

(一)在一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住院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 90%,个人自负 10%;

(二)在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住院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 80%,个人自负 20%;

(三)在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住院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 75%,个人自负 25%;

(四)在温州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60%,个人自负 40%。超过高限额的住院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二、门诊累计医疗费用

一个医保年度内,市区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门诊累计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起付标准为 100 元,其中,已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设起付标准。一个医保年度内设一次门诊起付标准。起付标准(含)以下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以上至高限额 1500 元(含)以下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按照下列比例共同负担:

(一)在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 50%,个人自负 50%;

(二)在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 40%,个人自负 60%;

(三)在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 35%,个人自负 65%。参保人员在温州市外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三、特殊疾病

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按照《浙江省提高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执行。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血友病、肺癌、胃癌、食道癌、直肠癌、结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甲亢、唇腭裂、I 型糖尿病等 18 种疾病在指定。

温州医保卡余额查询

一、网上查询

温州医保查询网址:http://www.wz12333.com

说明:打开后,输入职工编号及密码查询,职工编号为社会保障卡上左下角八位的数字,如果没有社会保障卡的,可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办理。职工编号、身份证号码两者缺少任何一项,将无法申请到密码。

二、电话查询

温州医保局医疗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577-88863716

内容包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查询,医保卡余额查询等。

三、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医保卡号至温州医保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1、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

电话:0577-88863716、88863716

医保管理科 0577-88863716、88863716

2、洞头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洞头县北岙镇县前路53号

电话:0577-63486925、63486925 医疗工伤生育待遇管理科 0577-63485730  

3、永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下堡洋社保大楼

电话:0577-67262737、67255104 社保中心 0577-67263177

4、平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温州市平阳县人民路劳动保障大楼

电话:0577-63150007、63150009 医疗(生育)保险业务管理中心 0577-63150039  

5、苍南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苍南灵溪镇江湾路408号(县前路53号)

电话:0577-64786005、64781557 医疗保险中心 0577-64786099

温州医保卡办理

2016年11月1日起,温州所有原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全部停止使用,全面启用市民卡进行刷卡结算。

请未办理市民卡的参保单位、参保人就近申领市民卡。申领程序如下:

1、受理网点:温州市区市民卡合作发卡银行各网点。合作发卡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温州银行和农商银行。

2、由本人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向合作银行提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须同时提供代办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未成年人办卡需委托直系亲属或监护人,并提供户口本、出生证等证明材料及直系亲属或监护人身份证。

3、单位职工(含退休人员)和在校学生,可由所在单位、学校统一组织,向合作银行申请。

4、外籍人士仅限已参加温州市社会保险的人员。

在市民卡申领和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请拨打96225。

温馨提示:《温州医保卡》内容整理自网络以及网友投稿,仅供参考交流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谢谢。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免责声明: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及立场,不构成本平台任何投资建议。投资决策需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本文内容仅供参考,风险自担!
基金公司 期货公司 证券公司 股票软件 金融问答 金融期货 信托知识 债券知识 保险知识 理财知识 银行知识 沪深股票 期货知识 基金知识 基金概况 股票知识 贷款知识 金融热点 常见问题 专题推荐 产品百科 软件中心 金融平台 金融知识 黄金知识 白银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