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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沪深300ETF联接(000613)

2020-09-16 02:17:28

国寿安保沪深300ETF联接(000613)基金净值是多少?基金费率是多少?同类基金有哪些?具体信息查询请参考小编为您整理的国寿安保沪深300ETF联接(000613)基金概况一览表。

基本概况

基金全称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国寿安保沪深300ETF联接
基金代码000613(前端)基金类型联接基金
发行日期2014年05月08日成立日期/规模2014年06月05日 / 51.301亿份
资产规模5.14亿元(截止至:2018年09月30日)份额规模5.5190亿份(截止至:2018年0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基金托管人农业银行
基金经理人李康成立来分红每份累计0.66元(2次)
管理费率0.50%(每年)托管费率0.10%(每年)
销售服务费率---(每年)高认购费率0.80%(前端)
高申购费率1.0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0%(前端)
高赎回费率1.50%(前端)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跟踪标的沪深300指数
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直接从基金产品中扣除,具体计算方法及费率结构请参见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目标

通过主要投资于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即沪深300指数的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小化。

投资理念

暂无数据

投资范围

本基金以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国债、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支持机构债券、**支持债券、地方**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方便特定的客户群通过本基金投资目标ETF。本基金不参与目标ETF的投资管理。1、资产配置策略为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将以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90%的资产投资于目标ETF。其余资产可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等)、债券资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现金资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使本基金在保障日常申购赎回的前提下,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2、基金投资策略(1)投资组合的构建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主要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组合,并在建仓期内将股票组合换购成目标 ETF,使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2)投资组合的投资方式本基金投资目标ETF的三种方式如下:1)特殊申购:目标ETF成立后,以现金或股票组合方式进行申购;2)申购和赎回:目标ETF开放申购赎回后,以股票组合进行申购赎回;3)二级市场方式:目标ETF上市交易后,在二级市场进行目标ETF份额的交易。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方式以申购和赎回为主,但在目标ETF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好的情况下,为了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减小与标的指数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也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卖目标ETF。当目标ETF申购、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应的变更或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3、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投资为主,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进行日常管理,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4、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将投资于国债、金融债等期限在一年期以下的债券,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5、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在法律法规许可时,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权证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提高投资效率,控制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水平,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管理人运用上述金融衍生工具必须是出于追求基金充分投资、减少交易成本、降低跟踪误差的目的,不得应用于投机交易目的,或用作杠杆工具放大基金的投资。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跟踪沪深300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本基金属于被动式投资的股票指数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开放式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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