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浙江省为了进一步支持职工住房的问题,简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手续,下面带大家去了解下浙江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浙江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楼盘需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需经过公积金中心备案;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须经规划部门审批同意。
(四)*期付款不低于中心的规定标准,且同意以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浙江省公积金贷款*付比例标准
:
1.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套房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低*付款比例按*套执行为20%。
2.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低*付比例按*套执行。
3.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低*付比例按二套执行为40%。
浙江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放宽至全国
职工申请时,另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2)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职工近12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或明细对账单;(3)缴存地、户籍地、购房地所属房管部门出具的职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房产查档证明。
浙江*套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1、浙江*套房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浙江*套房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核心。
3、公积金核心负责审批浙江*套房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核心审批的结果通知浙江*套房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核心复核,公积金核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浙江*套房公积金贷款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核心收押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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