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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股东的权利

2020-10-11 10:50:49

普通股指的是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它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发行量大,为重要的股票。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普通股股东与优先股股东权利有所不同,小编为你简要整理了普通股股东的权利的资料。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

1、参与公司经营的表决权。普通股股东一般有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有表决权和选举权、被选举权,可以间接地参与公司的经营。

2、参与股息红利的分配权。普通股的股利收益没有上下限,视公司经营状况好坏、利润大小而定,公司税后利润在按一定的比例提取了公积金并支付优先股股息后,再按股份比例分配给普通股股东。但如果公司亏损,则得不到股息。

3、优先认购新股的权利。当公司资产增值,增发新股时,普通股股东有按其原有持股比例认购新股的优先权。

4、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5、公司破产后依法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不过这种权利要等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权利满足后才轮到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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