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金融知识 正文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补充养老金如何转移?

2020-10-12 12:37:33

职工流动时,如何转移企业补充养老金?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464号)第九款规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到其他企业就业或经批准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补充养老保险证明由原企业开具,由补充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其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转移到职工新就业企业委托的基金经办机构。

如果职工由于升学、参军、失业等原因离开企业或新就业企业,养老保险没有实行补充的的,可暂由原经办机构管理其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等到具备条件时,再予以转移。如何计发企业补充养老金?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一般采用个人帐户方式,即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按月记入职工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具体计算办法可以按企业当年补充养老保险费的人均额为基数乘以系数,系数可按职工的本企业的工龄、职务、职称、岗位等因素确定。对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可以规定较高的系数。也可以依据职工距离退休年限的长短确定不同的系数。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可从自己的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分次领取补充养老金;补充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按个人帐户储蓄额的多少确定。职工退休前遇到特殊困难时,经批准可以从其个人帐户中提前支取一部分补充养老金。在职工违法、违纪、离职等情况下,如何计发补充养老金按照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方案规定办理。

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其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余额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对于在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已经退休的人员,将在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方案中确定追加性补充养老金是否给予,以及给付的办法和标准。

温馨提示:《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补充养老金如何转移?》内容整理自网络以及网友投稿,仅供参考交流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谢谢。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免责声明: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及立场,不构成本平台任何投资建议。投资决策需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本文内容仅供参考,风险自担!
基金公司 期货公司 证券公司 股票软件 金融问答 金融期货 信托知识 债券知识 保险知识 理财知识 银行知识 沪深股票 期货知识 基金知识 基金概况 股票知识 贷款知识 金融热点 常见问题 专题推荐 产品百科 软件中心 金融平台 金融知识 黄金知识 白银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