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金融知识 正文

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和提取额度

2020-10-12 13:34:33

长春提取时间和提取额度申请提取住房,在提取时间和提取额度上有什么具体要求?1.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具备提取条件后的十二个月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实际发生的支出。

2.因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本人及配偶每次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还本付息额;以后每次提取应间隔十二个月以上,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应还贷款本息额。

3.因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被纳入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额不受限制。

4.因承租公有住房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出部分房租。

5.因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事件发生后十二个月内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出具《提取人家庭收入及困难情况证明》,经中心核实后办理,提取额不得超过个人付费金额。

6.因职工退休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再就业的、出境定居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账户。除按规定办理注销账户提取外,多可提取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百元部分;职工符合一项或多项提取条件,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十二个月以上,但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和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温馨提示:

《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和提取额度》整理自网络以及网友投稿,仅供参考交流使用,请仔细分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谢谢。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免责声明: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及立场,不构成本平台任何投资建议。投资决策需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本文内容仅供参考,风险自担!
基金公司 期货公司 证券公司 股票软件 金融问答 金融期货 信托知识 债券知识 保险知识 理财知识 银行知识 沪深股票 期货知识 基金知识 基金概况 股票知识 贷款知识 金融热点 常见问题 专题推荐 产品百科 软件中心 金融平台 金融知识 黄金知识 白银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