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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大户持仓报告制度(期货持仓量大)

2023-02-11 05:40:00

期货交易所实行期货大户持仓报告制度。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公布持仓报告标准。期货大户持仓报告制度是与限仓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市场操纵行为,控制市场风险的制度安排。

通过实施该制度,可以对持仓量较大的会员或客户进行重点监控,了解其持仓动向和意图,对于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有积极作用。这里提醒投资者注意,大户持仓报告标准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进行调整。

期货大户持仓报告制度规定,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或者客户,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套利交易、投机交易的不同客户号下的持仓应当合并计算;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期货公司处的持仓合并计算。简言之,在执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时,对同一个会员或客户的全部持仓都要加总计算。

会员或者客户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报告标准或者交易所要求报告的,应当于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向交易所报告。客户未报告的,开户会员期货公司应当向交易所报告。客户在多个会员处开户的,由交易所指定有关会员向交易所报送该客户应当报告的有关资料。交易所有权要求会员、客户再次报告或者补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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