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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信托银行

2020-08-01 15:10:40

日本信托银行概况是怎么样的?日本信托银行怎么样?1. 日本信托银行的法律地位日本的信托银行是在《银行法》的基础上,根据《兼营法》取得监管当局许可可以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为经营信托业务,信托银行还必须符合《信托法》和《信托业法》的规定。日本曾设立过信托公司,战前多时曾有300多家...

日本信托银行概况

1. 日本信托银行的法律地位

日本的信托银行是在《银行法》的基础上,根据《兼营法》取得监管当局许可可以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为经营信托业务,信托银行还必须符合《信托法》和《信托业法》的规定。日本曾设立过信托公司,战前多时曾有300多家,战后由于通货膨胀、经济萧条等因素加之《证券交易法》规定银行和信托公司不能从事证券业务,使信托公司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以至于一些信托公司关门倒闭,另一些则申请成为银行,再根据《兼营法》申请兼营信托业务。因此,日本信托银行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原为银行根据《兼营法》兼营信托业务,另一种是原是信托公司申请成为银行后兼营信托业务。

2. 日本信托银行的经营范围

日本信托银行的经营范围可以分为银行业务和兼营业务。银行业务主要包括向企业客户和个人客户提供的纯贷款业务以及投资银行业务。兼营业务主要指信托业务,其范围广泛,涵盖了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信托贷款、证券管理、证券代理以及房地产信托等业务。不同信托银行所经营的业务范围各不相同,与其自身的发展过程有很大关系,比较典型的如不动产信托和贷款信托。根据《兼营法》的规定,不动产业务只能由历史上开展过此类业务的信托银行经营,因此,目前日本仅有五家信托银行可以经营不动产业务。在大藏省发表的关于信托分离的政策中规定,只允许以信托为主业的信托银行(原专门信托公司)经营贷款信托业务。

自19世纪末信托制度从欧美引入日本以来,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信托资产数额增长迅猛,截至2006年3月底,各类信托资产总额达6,528,961 亿日元,约为45万亿元人民币。从近些年日本信托业发展来看,年金信托、贷款信托和金钱债权信托这三类产品特别值得关注。年金信托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发展起,信托财产急剧增加,到90年代中期增长速度逐渐减缓,进入2000年后趋于稳定。贷款信托是根据1952年《贷款信托法》创立,自创立起一直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到1993年贷款信托财产规模达到其峰值566,403亿日元,随后开始回落,2003年后信托财产规模急剧压缩,到2006年3月底仅剩29,612亿日元。金钱债权信托在资产流动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从90年代中后期开始高速发展,到2006年3月底其资产规模已达286,326亿日元。

从功能角度分类,信托业务可以分为资产运用型信托、资产管理型信托和资产流动型信托。资产运用型信托是指由受托人酌情判断并对资产加以运用的信托,主要代表有金钱信托和贷款信托。资产管理型信托是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对财产进行管理的信托,例如投资基金。资产流动型信托是指为提高资产流动性,使原资产所有人筹集到资金的信托,主要包括金钱债权信托和房地产信托。近些年来日本市场上对资产管理型信托和资产流动型信托的需求不断上涨,推动了这两类信托的发展。近些年信托再金融资产流动化、证券化的过程中的运用逐步增多,信托银行在日本金融市场和证券市场中所起的作用也日益突出。

3. 日本信托银行的管理体系

在日本,信托银行主要由金融厅负责监管。2006年日本金融厅发布《信托检查指引》,对信托业务的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要求。该指引是从客户的角度出发,对信托银行所开展业务是否健康、合规,归纳出检查重点,主要包括信托受托管理、信托受托审查和信托财产管理三个方面。各信托银行均根据《信托检查指引》规定的检查重点构筑其内部管理体制。

信托受托管理体制主要着眼于信托签约过程的合规性。*先,受托人对委托人负有说明义务,须对委托人进行必要的风险揭示。其次,受托人应确保签约手续、合约递交过程的准确无误。

信托受托审查体制需要就信托财产的相关风险以及委托人的目的进行验证。为了防范违约风险,受托人须确认信托合同内容,信托采用机制和当事人属性的合法性。此外,受托人还须查明委托人的目的是否合法,是否有避税嫌疑。

信托财产管理相关的管理体制是针对信托财产管理的操作过程进行规范,确保受托人忠实履行责任、妥善保管财产。受托人须建立完善的体制使信托财产和受托人的固有财产进行区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区分,明确各部分财产所隶属的受益人。在信托当事人发生合并、收购等有可能影响其价值的事件时,受托人须确保信托财产不受影响。

日本信托银行怎么样

住友信托银行全名为“住友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住友信托银行株式会社,すみともしんたくぎんこう、Sumitomo Trust & Banking Co., Ltd.),是一间日本的信托银行,隶属于住友集团,简称住信。2012年4月1日,住友信托银行吸收合并中央三井信托银行、中央三井资产信托银行,改称三井住友信托银行。

银行名称:日本住友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The Sumitomo Trust & Banking Compony Limited

注册地址:日本国大阪市

注册时间:1925年7月

注册资本:287,015百万日元(2003年3月末)

资产总额:16,018,500百万日元(2005年3月末)

1925年7月28日,住友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1948年8月,该行改名为富士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富士信托银行株式会社)

1949年5月,该行在东京证券交易所及大阪证券交易所上市,编号为8403。

1952年6月,该行再改名为住友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由于该行财务状况健康,曾被**要求与将要破产的日本长期信用银行合并。

2004年4月28日,该行从住友银行及大和证券集团股份有限总公司(日:株式会社大和证券グル┼プ本社)取得住银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すみぎん信托银行株式会社)及大和国际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大和インタ┼ナショナル信托银行株式会社)的全部股权,成为住信的子公司。

2000年8月1日,该行正式把住银信托银行及大和国际信托银行合并入该行。

2009年7月30日住友信托银行以756亿日圆(7.95亿美元)收购花旗集团持有的日兴资产管理公司64%股权。

住友信托也将从小股东收购股权,终将以1,124亿日圆(12?6亿美元)收持有日兴资产的98.55%股权,剩下的1.5%股权属于员工配股计划。

住友信托是日本大的上市信托银行╋目前管理著26万亿日圆左右资产。

日兴资产管理是日本第三大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著约9万亿日圆资产。

2009年11月6日住友信托银行和中央三井信托集团将于2011年4月进行合并,成立新控股公司“三井住友信托控股(Chuo Mitsui Trust Holdings Inc.)”。并将成为日本大的信托银行和第五大银行,两家银行计划整合旗下的银行业子公司,到2012年4月成立核心银行业务子公司三井住友信托银行(Sumitmo Mitsui Trust Bank Ltd.)。

2012年4月1日,住友信托银行吸收合并中央三井信托银行?中央三井资产信托银行,改称三井住友信托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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