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的分类
信托计划的分类
信托计划按投资方式划分可分为:
权益类信托指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能够带来稳定持续的现金收益的财产权或者权益的资金信托品种,这些权益包括收益权、财产权、债权、TOT等。
贷款类信托是指通过信托方式吸收资金用来发放贷款的信托方式。
股权投资类信托是指信托资金用于直接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的信托方式。
组合投资信托是指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以多种形式投资于多个领域,并获取回报的信托投资方式。
信托分类情况
信托按照交易结构分类
1、代持、质押式回购
信托公司发行单一或集合信托计划,再以此信托计划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和全国银行业同业拆借中心开立债券托管结算账户和债券交易账户,然后信托公司通过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被代持方)签订债券代持、资金代垫合同,替其他参与者买入债券,并在持有期到期时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将现券卖给参与者并获得收益。或信托公司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通过质押式回购簿记,通过债券质押借资金给参与者。
这两种交易都是通过债券借贷市场做货币资金的拆借,流通性非常高,周期可长可短,且十分安全,收益也十分稳定,是债券现券买-卖行情不好时为流行的交易模式。
2、债券一级市场申购
信托公司发行单一或集合信托计划募集,信托公司与债券承销银行签订债券分销协议或者申购协议并交纳资金,承销商会根据分销协议将债券直接通过分销簿记过入信托公司的债券托管账户。信托公司可以持有此债券获得利息收入,或者在银行间市场卖出此债券获得差价利润和利息收入。
此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利润稳定,但在行情好时难以从承销商处申购债券,而行情不好时能够申购成功却又面临债券净价下跌风险。因此,此种模式难以让信托计划的成立日期与债券成功申购日期对接,在此期间存在信托资金的闲置期,需要将此种模式与同业存放、债券二级市场等其他信托资金运用方式结合才能更好发挥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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