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收益税点有哪些问题?
对于投资新手小白来说,投资收益是受一定的约束的,比如收益要交税。那么,私募基金收益税点有哪些问题?下面小编就来为您介绍一下吧!
私募基金收益税点有哪些问题?
私募基金收益税点有哪些问题?
一、对私募基金没有专门的税收政策,不同的私募基金税收种类不同。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类型主要有:
1、成长基金。投资于成长阶段企业。
2、并购基金。主要以控股方式投资于稳定成长期的企业,这些企业通常可以提供连续三年以上的反映盈利能力或潜力的财务报表,通过企业内部重组和行业整合来帮助被收购企业确立市场地位。
3、重整基金。专注于为陷入财务危机的企业提供财务拯救。
4、夹层基金。通常以股债结合的形式投资处于稳定成长期而上市之前的企业。
5、房地产基金。直接投资于房地产相关项目以获取收益。
6、基础设施基金。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
7、母基金。投资于其他基金、集合计划、专项资金等。
二、基金收益税收
1、对于法人形式的基金
《企业所得税法》**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二条规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根据上述规定,法人公司形式的基金公司属于居民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对于合伙形式的基金
合伙人形式的基金属于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车船税法》、《房产税暂行条例》等规定,法人公司制基金与合伙人制基金,符合规定的,均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税费的纳税人(缴费人)。符合规定的,均为扣缴义务人,应履行扣缴义务。
三、私募基金还有相关的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综上所述,私募基金收益税点有哪些问题?相信您已经知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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