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金融问答 正文

生育险停交几个月失效

2020-07-30 20:22:15

参考答案:

生育险停交三个月之后失效,如果停交的三个月内,补齐生育险,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

1、职工生育保险只要当事人在生育子女前,连续缴费年限不满12个月的,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失效);

2、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当事人夫妻双方在政策生育、当事人或者配偶参保生育保险并缴费满1年,且在当地社保部门指定的定点机构分娩的,享受该待遇的前提条件;

3、享受该待遇时:应交验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社保卡、劳动合同、出院小结、社保卡及缴费明细、收据及明细、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4、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温馨提示:

《生育险停交几个月失效》整理自网络以及网友投稿,仅供参考交流使用,请仔细分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谢谢。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免责声明: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及立场,不构成本平台任何投资建议。投资决策需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本文内容仅供参考,风险自担!
基金公司 期货公司 证券公司 股票软件 金融问答 金融期货 信托知识 债券知识 保险知识 理财知识 银行知识 沪深股票 期货知识 基金知识 基金概况 股票知识 贷款知识 金融热点 常见问题 专题推荐 产品百科 软件中心 金融平台 金融知识 黄金知识 白银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