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基金知识 正文

开放式基金发行

2020-08-10 16:57:33

开放式基金发行条件是什么?开放式基金发行方式有哪些?发行流程是什么?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规定,基金的设立募集期限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并需要符合下列条件:1、设立募集期限内,净销售额超过2亿元...

开放式基金发行条件

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规定,基金的设立募集期限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并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设立募集期限内,净销售额超过2亿元;

2、在设立募集期限内,低认购户数达到100人。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募集费用,将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自募集期满之日起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基金成立后的存续期间内,其有效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100人,或者连续20个工作日低基金资产净额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以及解决方案。

开放式基金发行方式

在我国,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规定,开放式基金以公开募集的方式发行。在基金管理公司的直销网点和与基金管理公司建立代理销售关系的银行和证券公司的指定营业网点,向投资人公开发行。

开放式基金发行流程

基金管理人在指定的报刊书刊登发行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契约等文件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等公开媒体或宣传推介会、在销售网点张贴发行告示、海报、宣传手册等形式,向投资人公告基金的发行信息、宣传推介基金产品。基金开始发行后,进入设立募集期,通过基金管理公司的直销网点、符合条件的银行或证券公司的营业网点发售基金单位。

开放式基金发行的业务操作流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认购人填写申购表,销售网点接受申请表并审查认购人相关证件,如合格则接受申购并冻结申购款项,同时网点将信息传至TA,由TA将认购情况分别传至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将确认信息传至网点,网点收到后将认购款划至基金认购帐户;

2、如果发行期间,净销售额超过2亿元,低认购户数达到100人,则宣告基金成立,认购款划至托管人帐户,投资人基金入帐;

3、如未达到基金成立的条件,该基金不得成立;

4、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募集费用,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应当自募集期满之日起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温馨提示:《开放式基金发行》内容整理自网络以及网友投稿,仅供参考交流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谢谢。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免责声明: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及立场,不构成本平台任何投资建议。投资决策需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本文内容仅供参考,风险自担!
基金公司 期货公司 证券公司 股票软件 金融问答 金融期货 信托知识 债券知识 保险知识 理财知识 银行知识 沪深股票 期货知识 基金知识 基金概况 股票知识 贷款知识 金融热点 常见问题 专题推荐 产品百科 软件中心 金融平台 金融知识 黄金知识 白银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