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板股票交易规则介绍
2020-09-10 00:59:57
三板市场的全称是“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于2001年7月16日正式开办,是在主板退市后,集中在一起进行交易的股票简称三板股票。
三板市场的股票代码一般是4字开头的,老三板A股票是400开头 ,B股票是420开头(B股统一用美元作交易货币),新三板股票是430开头。
新三板交易规则:
1、股票转让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9:15-11:30,13:00-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休市。
2、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
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3、股价变动单位
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转让申报价格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4、有效报价区间
开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近成交价的上下20%以内;当日无成交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
不在有效价格区间范围内的申报不参与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价格区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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