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公积金贷款
既然公积金贷款额度收紧,公积金贷款优惠很难享受到了,如何盘活自己账户上的公积金,公积金如何提取?不要让公积金“睡大觉”!公积金提取一般分为“已购房”与“未购房”。对于已经购房的市民,公积金提取的手续方便了很多,可以网上申请;而对于“未购房”的买家,租房取公积金是常用的方式。
日喀则公积金贷款条件
1、自贷款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移计算,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2、本人以及配偶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
3、本人以及配偶在本市未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还清,且符合再次申请的有关规定;
日喀则公积金贷款查询
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0891-6829730、6829731、6829732、6829733(24小时服务)
查询项目:个人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咨询及办理指南。
网点查询
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查询。
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
邮编:857000
电话:0892―8833807
短信查询
服务内容:
公共信息服务包括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业务通告等,个性化服务包括账户变动通知、业务办理进度及结果告知等。
收费标准:
免费。12329短信是面向社会公众的非紧急类公益服务短信,专门用于住房公积金工作和服务,不向社会公众收取信息费用。
注意事项
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也即将开通,根据语音提示,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即可进行个人业务查询。
日喀则公积金贷款提取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大修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
3、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4、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职工发生下列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1)享受特困职工待遇的;
(2)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提取材料
房屋类:
1、购买:购买职工本人自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提供有关集资建房的批复文件,付款收据及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证明材料;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产管理局登记备案的购房协议和房屋产权证、税契完税发票。购房或集资建房是配偶方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或结婚证明。
2、建造(翻建):提供规划部门批准的建房文件、建房施工合同及购买建筑材料(不含装饰材料)的发票提取。
3、大修:提供本人或爱人的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大修该房屋的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和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非房屋类:
1、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贷款合同或贷款借据、贷款还款对账单或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3、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退休批复。
4、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国定居的证明;
5、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的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6、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生活保障证明;
7、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8、职工发生特殊情形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证明或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大病的医院诊断证明。
提取流程
1、取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支取额度为支取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支取至整百元),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总价额,一套房只能提取一次用于购房、拆迁补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的,贷款人、房产共有权人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应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4、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职工发生下列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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