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专题推荐 正文

盐城医疗保险

2020-09-11 14:25:03

盐城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满60周岁人员每人每年缴纳270元,财政补助320元;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年缴纳220元,财政补助320元。上述两类对象中城镇低保人员、特困居民和重度残疾人员(一级和二级)个人不缴费,个人应缴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

盐城医疗保险查询

盐城医保卡余额网上查询

http://www.jsychrss.gov.cn

盐城医保卡余额查询电话

盐城市医疗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515)12333,同时可以咨询医保卡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补交)、医疗保险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盐城医保卡余额**查询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中心

盐城医疗保险中心

简介: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中心主要负责拟定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医疗保险登记、审核、缴费申报、保险费征缴,以及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续接和终止等事项的办事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保险档案管理、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的业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保值增值和会计核算工作,编制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指导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等。

盐城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符合国家、省、市文件规定的退休人员应当依法参加统帐结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转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应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盐城医疗保险中心电话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中心

电话:0515-88398052

盐城医疗保险

一、哪些人能参加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户籍在亭湖区五星街道、大洋街道、毓龙街道、新洋街道、先锋街道、文峰街道、亭湖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

市开发区、城南新区范围内的参保人员在所属区域指定地点办理。

二、参保居民一年要缴多少钱?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满60周岁人员每人每年缴纳270元,财政补助320元;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年缴纳220元,财政补助320元。上述两类对象中城镇低保人员、特困居民和重度残疾人员(一级和二级)个人不缴费,个人应缴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

三、参保了有哪些待遇?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年度内发生符合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年度限额高为20万元。年度限额包含住院医疗费用、特殊医用材料费用和特定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分娩费用等。具体待遇如下:

1、住院医疗费用补偿。

①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分段标准及补偿比例。实行住院医疗费用年度累计分段补偿的办法。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的部分补偿70%,1万元以上至3万元的部分补偿75%,3万元以上至本人年度限额的部分补偿80%;其中,在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医疗的,对应以上各段补偿比例分别为80%、85%、90%。

②住院医疗费用补偿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等级确定参保人员每次住院费用结算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下(含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负。参保人员在三级医疗机构和二级综合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年度内*次起付标准为800元,再次或多次的,依次递减100元,低不低于500元;在一级、其他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年度内*次起付标准为600元,再次或多次的,依次递减100元,低不低于400元;在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每次起付标准为300元;转市外住院治疗的,每次起付线为1000元。参保人员年度内在市内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其住院次数可合并计算。

2、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补偿。患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慢性肾功能不全、再生障碍性贫血、脑血管意外(出血)恢复期、慢性活动性肝炎、精神病、肺心病、类风湿病等病种以及器官移植后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实行单项结算,补偿办法为:起付标准全年2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补偿70%(在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补偿80%)。

3、特殊医用材料费用补偿。特殊医用材料费用年度限额为7万元,个人先自负15%后,纳入住院医疗费用补偿。

4、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补偿。年度内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刷卡,起付标准为每次20元(在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起付线为0),起付线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50%,年高补偿420元。原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可用账户余额支付起付线以下和门诊统筹基金补偿以外需个人承担的部分。

5、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按有关规定执行。

6、生育医疗费用补偿。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满1年且连续缴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和产前门诊检查医疗费用,自2010年1月起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住院分娩和产前门诊检查的医疗费用,分别按70%和门诊统筹办法补偿。

7、免费健康体检。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新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和每两年未发生住院费用的参保人员实施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四、参保手续怎么办理?

提供户口簿、身份证、1寸免冠照片1张,到住所地居委会(劳动保障工作站)或市医疗保险基金中心办理参保手续。低保户、特困户、重度残疾人员(一级和二级)分别须提供相应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盐城医疗保险》内容整理自网络以及网友投稿,仅供参考交流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谢谢。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免责声明: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及立场,不构成本平台任何投资建议。投资决策需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本文内容仅供参考,风险自担!
基金公司 期货公司 证券公司 股票软件 金融问答 金融期货 信托知识 债券知识 保险知识 理财知识 银行知识 沪深股票 期货知识 基金知识 基金概况 股票知识 贷款知识 金融热点 常见问题 专题推荐 产品百科 软件中心 金融平台 金融知识 黄金知识 白银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