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生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在我国,为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河北医疗保险查询
在线查询:http://www.hbrsw.gov.cn/index.html
电话查询:
河北省市医疗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311)-12333,同时可以咨询医保卡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补交)、医疗保险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河北省医保查询电话:0311-88616753
【提醒】:拨通'12333':按键'1'为政策咨询、'2'为帐户查询、'3'为就业信息、'4'为投诉举报、'5'为录音留言、'0'为转人工服务。
**查询:
河北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简介:负责驻省会中直、省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金、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金和大额医疗保险金的筹集、支付、稽核和管理;负责省直机关单位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负责对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全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培训。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裙楼三楼
电话:0311-85518241
医疗审核科:0311-85518173
医疗监督科:0311-85518227
公费医疗科:0311-85518211
邮编:050051
河北省医保卡查询网站:http://www.hbrsw.gov.cn
请本人持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到河北省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河北医疗保险缴费
缴费比例
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2015年度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低缴费基数为48273元,每月为4022.75元。职工医疗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如果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8%缴纳(含生育保险0.8%),每月需为每位职工缴费354.00元;单位职工按2%缴纳,个人每月需缴费80.46元。
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限: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
缴费基数下限: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
缴费标准
1.在校中小学生及18周岁及以下非在校居民,
2.市区为每年每人40元
3.县(市)矿区为每年每人30元
4.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未成年人、享受低生活保障及一级和二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居民,个人不缴纳基本医保费,由各级**给予补贴。
河北医疗保险报销
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9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居民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连续参保缴费的,从连续缴费的第二年起每增加一年,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高增加10个百分点。普通门诊:起付标准:200,比例:居民报销50%。
城镇职工起付标准 :一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为400元,退休人员为300元;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为600元,退休人员为500元;市属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为800元,退休人员为700元;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为1000元,退休人员为900元。
报销范围
报销的范围必须为河北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输入微机管理系统的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各种用药、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各种诊疗、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和支付标准的各种医疗服务。
河北公务员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以下比例逐月缴纳:
(一)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15%的比例缴纳,在职公务员个人按缴费基数3%的比例缴纳;
(二)人事行政关系在我市的享受***特殊津贴的专家,在职人员个人按缴费基数3%的比例缴纳,市财政按缴费基数的15%进行补贴;退休人员由市财政按缴费基数的18%进行补贴;
(三)除本条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参加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18%的比例缴纳。
公务员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门诊:
在职参保人员
1、*先在个人当年账户中支付;
2、个人当年账户资金不足支付部分,全额由个人现金支付,其中有历年账户支付,先从历年帐户开支。
3、当现金支付(包括历年账户)累计支付达到1000元的门诊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公务员个人按比例分担,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 80%,个人负担20%;
4、当在起付线以上再自负500元时,以上部分回单位报销90%。
退休(退职)参保人员
1、*先在个人当年账户中支付;
2、个人当年账户资金不足支付部分,全额由个人现金支付,其中有历年账户支付,先从历年帐户开支。
3、当现金支付(包括历年账户)累计支付达到700元的门诊起付线时,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公务员个人按比例分担,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5%,个人负担1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95%,个人负担5%。
4、当在起付线以上再自负500元时,以上部分回单位报销95%。
(二)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
1、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先在个人历年帐户中支付,个人历年帐户资金不足支付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公务员个人按比例分担,在职人员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0%,个人负担20%;退休(退职)人员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5%,个人负担1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95%,个人负担5%。
2、一个年度内,个人负担部分之和(包括住院起付标准),在职人员高为1000元,退休(退职)人员高为800元,超过部分由用人单位给予补助(全额)。
温馨提示:《河北医疗保险》内容整理自网络以及网友投稿,仅供参考交流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谢谢。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