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保险知识 正文

保险人基本的权利是

2020-10-14 13:26:50

《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人的权利主要有:

1、对保险标的的检查、建议权。

2、投保人、被保险人违约时的增加保险费或合同解除权。

3、经被保险人同意采取安全预防措施权。

4、危险增加而增加保险费或合同解除权。

5、代位赔偿请求权。

6、除合同有相反约定外,保险标的部分损失时,保险人有权终止合同。保险人终止合同的,应提前15日通知投保人并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人是事先制订保险合同、接受投保人的投保申请并提供相应服务的保险公司。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即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承担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要求是成年人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未成年人或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做投保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人身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以其生命或者身体为保险标的,所以被保险人只能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儿童,但如果是儿童的话,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投保。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即保险金的终获取人。

温馨提示:《保险人基本的权利是》内容整理自网络以及网友投稿,仅供参考交流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谢谢。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免责声明: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及立场,不构成本平台任何投资建议。投资决策需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本文内容仅供参考,风险自担!
基金公司 期货公司 证券公司 股票软件 金融问答 金融期货 信托知识 债券知识 保险知识 理财知识 银行知识 沪深股票 期货知识 基金知识 基金概况 股票知识 贷款知识 金融热点 常见问题 专题推荐 产品百科 软件中心 金融平台 金融知识 黄金知识 白银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