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信托业务发展好不好?有哪些特点?
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进行个人信托业务的投资。 但是却不知道,我国个人信托业务发展好不好?有哪些特点?下面小编就来为您介绍一下吧!
我国个人信托业务发展好不好?有哪些特点?
我国个人信托业务发展好不好?
我国个人信托业务发展怎么样?问题中所说的“个人信托”是指由个人,比如律师或者会计师或者普通自然人作为受托人的信托事务。这类信托在英美等国很常见。但国内很少。原因是多方面,毕竟我国信托法出台就很晚。那么为什么信托法出台后,个人信托事务也没发展呢。两方面原因,一是信托法本身虽然没有排除个人信托,理论上个人信托在法律上是有依据的。但是信托法出台的时候主要考虑的其实是为营业信托做准备,虽然立法上对个人信托留有余地,但信托法本身在法律体系中比较另类,不仅不为一般大众所知悉,司法部门对信托业莫衷一是。所以个人信托应用很少见。另一方面的原因是信托只是实现一些目的的一种法律手段,多数情况下并非不可替代,我国现行法律中的代理制度、合伙制度甚至合同法上的一些合同类型足以解决英美法中用信托制度解决的问题,这也是信托看上去没有西方发达的原因。不过长远看,信托制度有其优势,个人信托的推广会有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但需要信托制度的普及、信托立法的进一步完善以及司法的配套等等。
银监会99号文提出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非标准化投资资金池业务,107号文禁止信托公司开展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这些文件的集中出台使得信托公司的传统业务受到打击。同时,这两年来,信托公司还面临基金子公司的强有力的竞争。信托公司面临回归主业的转型压力。
如今的消费信托和家族信托可以算作是我国信托公司在个人信托业务上的尝试。随着监管制度的不断规范完善,及信托公司业务转型升级,个人信托业务将是今后信托公司努力开拓的重点。
个人信托的特点
个人信托目前在国内发展的不错,尤其是受富裕阶层人员的喜欢。虽然个人信托很受广大投资者的喜欢和欢迎,但是,还是有不少一部分投资者不了解。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吧!
**:目的多种多样
个人信托的目的是非常多的,因为每个人拥有的财产是不一样的,形式也不一样,当然要达到的目的也是非常多的。
第二:受托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人
个人信托的业务中,作为受托人,只要符合法律对受托人的资格规定就可以当个人信托的受托人。所以这个受托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人。
第三:从受托人的职责上面来看,在个人信托业务中
,*先要接受信托财产,要对财产进行管理和运用,达到资产的保值或者增值。而且受托人也会承担起受益人本身的责任。
第四:个人信托中既有营业信托,也有非营业信托
个人信托发展了这么长时间,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比如早期的个人信托都是非营业信托,没有任何盈利性质的。受托人和委托人一般都是因为关系比较紧密才会接受信托。但是发展成现在,更主要的是盈利性质的信托机构,很多人把自己的财产交给信托机构进行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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