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费用的具体确认方法有哪些?
在金融市场上,投资信托产品时,一般涉及到钱的问题,都是需要确认的。那么,信托费用的具体确认方法有哪些?下面小编就来为您介绍一下吧!
信托费用的具体确认方法有哪些?
什么是信托费用?
信托费用是指信托业务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某项信托资产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信托费用的具体确认方法有哪些?
(一)信托费用的**阶段确认――所属账户
信托费用承担主体的分割,导致信托费用要素确认的特殊性,即部分信托费用纳入信托会计,其余部分的信托费用纳入信托机构。
产生这一现象的本质原因是:信托会计不是信托投资公司会计或其他信托从业者会计,而是信托业务会计。信托业务会计的主体为信托业务。
1.信托会计就信托费用和信托损失核算所设计的账户。信托会计应设计一级科目“信托产品成本”和“信托营业外支出”,核算信托成本与受托人无过错发生的信托损失, 其中“信托产品成本”可按信托产品设计费用、执行费用、终止费用、受托人佣金或手续费、税金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或开设多栏式账页,“信托营业外支出”可按损失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一般来讲,信托产品成本应按照信托产品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但由于信托会计的特殊性,信托机构应就每一信托产品单*核算,按信托产品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没有意义。
2.信托机构就信托费用和信托损失核算所设计的账户。信托机构除核算固有业务收支项目外,还应核算与信托业务相关的事项,应增加“信托管理费用”一级科目或作为“管理费用”的明细科目,专门用来反映信托机构由于接受信托而发生的、不应由信托会计主体承担的费用。
此外应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下,增加“信托损失”,以反映因违背管理职责或者管理信托事务不当所发生的信托损失。
(二)信托费用的第二阶段确认――报表中的列报
1.信托费用在信托利润表的列报项目与方式。财政部2003年l1月6日下发的 发于印发(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中,信托业务利润表中第二部分“信托费用”的列报包托资料印刷费、代理发行费、审计评级费、律师费、信托税费、卖出回购证券利息、其他费用。
《征求意见稿》下发后,大多数信托从业者参照它对信托业务进行单*的核算,并依照它提供的报表内容、格式进行信息报送。但按费用具体内容列报信托费用的方式,难以清楚界定应由信托会计主体承担的信托费用范畴。
投资师建议,信托利润表可按以下项目列报:①信托收入(具体项目略);②信托成本,包括:信托产品设计费用、信托产品执行费用、信托产品终止费用、受托人佣金或手续费、信托税金五部分;③信托损失;④信托收益。各项目的关系为:信托收入一信托成本一信托损失=信托收益。
2.信托费用在信托机构利润表的列报项目与方式。信托机构从事信托业务所发生的信托管理费用应该和取得的信托佣金或手续费收入配合比较,以计算信托净收益。建议在信托机构利润表增加单*列报的信托业务手续费收入和信托管理费用项目。
信托投资公司经营的信托业务是其主营业务之一,应单*列报,设计为“主营业务收入”下的单*项目“信托佣金或手续费收入”和“主营业务支出”中的单*项目“信托管理费用”;其他信托从业者所从事的信托业务是附营业务,可将信托业务净收入并入“其他业务利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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