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信托贷款合同与银行贷款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很多投资者认为委托信托贷款合同是银行贷款合同,事实并不是这样的。那么,委托信托贷款合同与银行贷款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小编就来为您介绍一下吧!
委托信托贷款合同与银行贷款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信托贷款合同是什么?
信托合同是指信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用委托人的费用,为信托委托人办理购销、寄售等相关事务,并收取相应酬金的协议,又称“行纪合同”。也是信托贷款合同。
信托贷款合同特征:
1.信托合同的信托方主体只能是经过法定手续成立的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
2.信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信托事务,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自己承担,而不是委托人承担。
3.信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物资办理信托事务。
4.信托产权仍归委托人所有,信托人只享有暂时的占有权,因而在约定的时间应转交给委托人。
5.信托合同是有偿的,委托人按合同约定给受托人偿付酬金,并承担风险。
委托信托贷款合同与银行贷款合同的区别:
1.委托信托贷款合同、信托贷款合同、银行贷款合同有区别。委托信托贷款是指受托人(经批准有经营资质的信托公司)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存入的资金,按其(或信托计划中)指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与金额等等发放的贷款,与此同时还负责到期收回贷款本息的一项金融业务;委托人在发放贷款的对象、用途等方面需要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又可利用信托公司在企业资信与资金管理方面的优势,增加资金的安全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信托贷款是有经营资质的信托公司将自身拥有的资金借给借款人使用并在规定范围内约定利率及期限的合同。银行贷款指的是商业银行为出借人的贷款。可以看出主要有三点不同、利率与出借人与期限不同,银行贷款的利率较低而委托信托贷款利率活动性大、信托贷款的期限短不能超过三个月。二审**至2001年才对此案做出判决估计有合同性质的重大争议。
2.合同签订后应诚实履行,诚实履行是合同的义务、但常常不能实现。
3.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效力故当事人应诚实履行,非一审**认定的委托贷款而是信托公司直接的信托贷款,故约定的八个月期限违法无效、超出部分的利率不能得到支持,但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故二审**的判决更体现了忠于法律和事实的原则。
综上所述,委托信托贷款合同与银行贷款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相信您已了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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