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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案例

2020-08-01 15:14:45

国内家族信托案例是什么?海外家族信托案例是什么?吴亚军、蔡奎家族信托2012年11月20号,[BVI公司注册费用]上市公司龙湖地产董事会**,中国女*富吴亚军离婚案,为中国家族企业利用信托处理同类事件树立了一个样本。764亿港元的市值公司,577亿港元的身家分割,龙湖地产估价并未...

国内家族信托案例

吴亚军、蔡奎家族信托

2012年11月20号,[BVI公司注册费用]上市公司龙湖地产董事会**,中国女*富吴亚军离婚案,为中国家族企业利用信托处理同类事件树立了一个样本。764亿港元的市值公司,577亿港元的身家分割,龙湖地产估价并未因在这场离婚案受到太大影响。

原来早在2008年6月龙湖地产公司上市之前,吴亚军与其丈夫蔡奎便已通过汇丰国际信托,各自设立了一个家族信托,将即将上市的公司股权分别转移其中。

在这一架构下,无论吴蔡两人的身份性质发生了何种变化,公司股权终都需要通过家族信托基金汇于一体产生效力,这在一定意义上保障了两大股东行动的一致性。

海外家族信托案例

海外家族信托指在有健全信托法的国家和地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的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之间的关系。海外家族信托一般都是离岸信托。

李嘉诚通过其成立的私人信托公司,设立了至少4个信托基金,分别持有旗下公司的股份,并对每个信托基金指定了受益人。   整个信托控股架构基础的是四个全权信托――The Li Ka-Shing Unity Discretionary Trust(下称“DT1”)及另一全权信托(下称“DT2”),李嘉诚为四个全权信托的成立人。Li Ka-Shing Unity Trustee Corporation Limited(下称“TDT1”)及Li Ka-Shing Unity Trustcorp Limited(下称“TDT2”),分别为DT1和DT2的受托人。TDT1和TDT2各自持有房产信托The Li Ka-Shing Unity Trust(下称“UT1”)中的若干物业,但上述全权信托在UT1的任何信托资产物业中并无任何利益或股份。DT1及DT2的可能受益人包括李泽钜、其妻子及子女,以及李泽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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