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的意义
信托的意义是什么?信托的现实意义是什么?一、保证财产的*立性:信托财产是将权利名义人与享受利益人分为不同的权利主体,换言之,信托财产虽以受托人之名义登记,实质上,并非受托人之自由财产,是为信托财产具*立性;二、保证财产的安全性:保障财产不受政治、经济、外汇管制、债权诉讼...
信托的意义是什么
一、保证财产的*立性:信托财产是将权利名义人与享受利益人分为不同的权利主体,换言之,信托财产虽以受托人之名义登记,实质上,并非受托人之自由财产,是为信托财产具*立性;
二、保证财产的安全性:保障财产不受政治、经济、外汇管制、债权诉讼、子女或收益人管理不善等因素影响,免于财产被没收。信托财产的债权人对信托财产不得请求强制执行或拍卖;再者,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破产财团的范围。另外,信托财产的债权,不得主张与不属于信托财产的债务抵销;
三、颇具弹性地灵活运用:信托设计可依据委托人的不同要求和目的来设计。信托如同一个法人,可延续至身故为止,也可随时要求终止;可将信托的财产重新分配,也可更换受益人,可作任何投资其中包括不动产买卖,可将原资本财产重新分配,也可更换受益人,可作任何投资其中包括不动产买卖,可将原资本部份提出,且可因政治变化的需求转移至另一国家;
四、公益及慈善目的:有些特殊的家庭,希望设立慈善基金,而达成此目的理想的方式即是成立信托;
五、合法节税:遗产的移转在很多国家均须课征遗产税,如美国、加拿大、香港、英国等,税率一般都在50%左右,而且此税必须在财产移转前付清。因此,财产所有人避免被课税理想的方式便是一成立信托,透过信托的设立信托财产不受信托人的死亡影响,并可在合法管道下,省下可观的费用。
信托的现实意义
一、资产管理职能,又称财产事务管理职能。是指信托机构受委托人之委托,为之经营管理或处理财产的功能。
二、融通资金功能。吸收信托资金是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也是信托投资公司发放贷款、进行信托投资、委托投资等一系列信托业务前提。
三、社会投资职能。信托公司通过运用信托资金和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和直接投资,成为机构投资者。
四、中介、代理、沟通和协调经济关系职能。信托业务具有多边经济关系,受托人作为委托人与受益人的中介,是天然的横向的经济联系桥梁纽带。
信托业务既可以投资,也可以贷款;既可以采用直接融资方式,也可以采用间接融资方式;既可以同客户建立信托关系,又可以建立代理关系。信托方式的多样化,使其业务活动具有灵活性,并伴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不断有新的信托业务方式创立,以适应社会各方面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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