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费用是什么?
信托费用是什么
信托费用是指信托业务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某项信托资产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百六十条规定,“因办理某项信托业务而发生的费用,可直接归集于该项信托资产的,由该项信托资产承担;不能直接归集于该项信托资产的,由信托投资公司承担”。
发生的由信托资产承担的费用,借记“信托费用”科目,贷记“信托货币资金”等科目。
信托费用应按委托人和信托费用类别等进行明细核算。
标准确认是财务会计日常记录及编制财务报表的把关标准,在何时确认并符合何种条件确认是研究确认的主要任务。信托费用是信托会计六要素之一,信托费用要素的确认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在账户中正式记录;二是在报表中正式表述,即信托费用的确认应先识别信托业务发生的支出,应记入哪个或哪些所属账户,以及记入报表中的什么项目。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会在第五辑《论财务会计概念》,即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和计量》中要求,确认一个项目和有关的信息的四条标准是:(1)符合定义;(2)可计量性;(3)相关性l(4)可靠性。凡符合四个标准的,均应在效益大于成本以及重要性这两个前提下予以确认。美国FASB提出的四条确认标准是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可见,从财务会计的角度定义信托费用是信托费用要素确认的*要标准。
信托费用概念的确认需区分信托支出、信托费用。信托支出是指信托业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支出,包括资产性支出、偿债性支出、退还信托本金或财产支出、收益性支出、信托损失等内容。其中前三项支出与信托资产权益表相关,后两项与信托利润表相关。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费用是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全部收益性支出。信托费用是一定时期内,信托业务管理中所发生的全部收益性支出。
信托费用和信托损失均影响当期损益,应计入信托利润表的有关项目。由于信托会计的特殊性,信托费用和信托损失的承担主体不全是信托会计主体(信托业务),信托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信托结构因违背管理职责或者管理信托事务不当发生的信托损失应由信托机构承担,隐含着无过错发生的信托损失,如非常损失,仍应由信托业务主体承担;至于信托费用的承担,《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是,能直接归属于某一信托财产的费用,由信托会计主体承担,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一信托财产的费用由信托机构承担。可见,信托会计主体所承担的信托费用只是按经济实质发生的全部信托费用的一部分,另外的部分不由信托会计核算。
信托费用
信托费用构成
(一)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的相关费用
对于投资者来说,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一般没有申购费、固定管理费。管理费用一般是向融资方收取(由信托财产承担),与投资者一般没有关系,信托合同中委托人的预期收益是相当固定的纯收益。但是固定收益信托在运作中实际收益可能会超过预期收益,信托公司只以超过的部分为浮动管理费,浮动管理费不影响投资者收益的相关。
(二)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的相关费用
这类信托理财产品的费用虽然也是由信托财产承担,但与投资者的关系高度相关,因为投资者的后利益是信托财产扣除所有相关费用的余额。
证券类信托理财产品的相关费用主要有:
1.固定管理费(信托公司收取,费率约为净值的1%-1.5%)
2.浮动管理费(投资顾问收取,费率一般为赢利部分的20%)
3.保管费(保管银行收取,费率一般为净值的0.25%左右)
4.认购费(一般是认购资金1%左右)
5.赎回费(一般在封闭期内赎回要收取高额赎回费,超过免收)
6.信息披露费、银信托事务聘用的会计师和律师等中间费用、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证券及其他投资品种交易手续费/印花税/及其他费用
7.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及处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相关税赋和费用等。
(三)股权投资类(PE)信托产品的相关费用
这类信托理财产品也和证券类信托产品一样,投资者的后利益也是信托财产扣除所有相关费用的余额。
股权投资类(PE)信托理财产品的相关费用主要有:
1.信托认购费(购买信托时额外收取,认购额的2%左右)
2.固定管理费(信托公司收取,每年按信托资金的2%左右收)
3.浮动管理费(按信托收益的20%左右收取)
4.托管费(由托管银行按每年0.1%左右收取)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及处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相关税赋和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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