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金融债券
什么是特种金融债券?特种金融债券有哪些?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背景是什么?特种金融债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部分金融机构发行的,所筹集的资金专门用于偿还不规范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特种金融债券的具体情况如下:
什么是特种金融债券
特种金融债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部分金融机构发行的,所筹集的资金专门用于偿还不规范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它对维护我国金融证券行业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债回购业务开展后,少数金融机构和交易场所在实际运行中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简称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买空卖空国债,利率过高,期限过长,资金用途也不合理,扰乱了货币市场秩序。使大量已经到期的国债回购合同不能按期履约还款,出现了严重的资金拖欠,拖欠金额达数百亿元。
特种金融债券有哪些
主要是政策性金融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是政策性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金融债券。
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背景是什么
发行特种金融债券是清理不规范证券回购债务的需要,其依据是国发[1996]20号文件。1995年整顿国债回购业务以前,我国国债回购业务主要集中在武汉证券交易中心、天津证券交易中心、联办STAQ系统和上海证券交易所。1991年底,联办STAO系统开办证券回购业务(联办STAQ系统由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即联办)和若干金融机构共同出资组建,行政挂靠国家体改委)。1993年,天津证券交易中心开办证券回购业务(天津证券交易中心经天津市**与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批准设立)。1994年4月,武汉证券交易中心开办证券回购业务(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由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与武汉市分行联合组建,共同领导)。这三家交易场所开办的证券回购业务未经任何部门批准。1995年下半年以后,国债回购业务主要集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债回购业务开展后,一些金融机构和交易场所在实际运行中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大量买空卖空国债,有的月利率高达25%,期限长达2年,资金用途不合理,严重扰乱了货币市场秩序。为此,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证监会于1995年8月8日联合下发了《关于重申对进一步规范证券回购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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