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生育保险凭证
什么是生育保险凭证?生育保险是国家或社会向生育女职工们提供医疗服务、产假期的生活保险待遇。这个相信大多数朋友都清楚,那生育保险凭证又是什么呢?它是一个小绿本,可以用来办理后每次产检产生的费用记账,同时也可以支付流产、分娩、产科并发症等其他生育医疗费用。给大家讲一下怎么办理生育保险凭证。
既然它是一种凭证,除了可以用老 记账之外还有什么用呢?
生育保险凭证可以用来报销以下几类生育医疗费用:
1. 因突然流产就医发生的住院及门诊的生育医疗费用。
2. 参保女职工在外地选定的医疗机构产前检查(怀孕16周后)和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3. 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非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因产科原因急诊发生的住院及门诊的生育医疗费用。
4. 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不受此限)就医,经产科副主任(或以上)医师诊断属产科并发症的,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5. 在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6. 其他符合生育保险政策的医疗费用。
由此可见,生育保险的用途还是挺多的,不仅可以用来记账,支付费用,还可以用来费用报销。
生育保险凭证怎么办理?
一、生育保险凭证办理条件
1. 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的;
2.妊娠满12周后至分娩前办理,或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计划内终止妊娠的,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不需满12周)。
二、生育保险凭证办理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1.《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两份,未就业配偶选择本市就医的一份);
2.《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
3.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以卫计行政部门新计生规定为准,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4.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5.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照)。
(二)专项资料
1.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籍人员的,无需提供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但应提供:
(1)就业证明资料(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2)夫妻双方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2.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未办生育就医确认手续的还需提供:
(1)结婚证(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2)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未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证明(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关于生育保险凭证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生育保险作为社保五大险之一,它不像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那样,它的费全部由企业支付,只有在生产期间才可以报销。但是对于生产期妈妈来说,生育保险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保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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