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险观察期
什么是保险观察期?如果有购买过保险的朋友可以在电子保单或者保险合同上面有个关于保险观察期限的规定,什么是保险观察期?为什么会有这么长的期限?为大家 介绍一下关于保险观察期是怎么回事。
保险观察期又称等待期或免责期,是指在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这些健康保险中,被保险人在*次投保时,从合同生效日算起的一段时间内,被保险人患病所发生的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付。但如果是因为意外而非疾病导致的死亡,保险公司还是会履行赔偿责任。
为什么要设置保险观察期呢?
在保险条款中设置观察期,主要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保护诚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有效防范“带病投保”等骗保行为,降低保险公司风险。
关于保险观察期限的规定:在各保险公司普通住院类医疗保险中,观察期一般为30天或90天;在重大疾病保险中,观察期一般为90天或180天。因此,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须认真阅读保险合同,确认保险观察期。
观察期分为健康观察期和理赔观察期。
1、健康观察期
健康观察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观察期。如某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规定:“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90天后被确诊*次患有所列举的疾病,且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将会获得全额保险金的给付,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该条款中,健康观察期为90天。
2、理赔观察期
“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这个理赔条件中的“30天”就是理赔观察期。目前,在市场上同类产品中,理赔观察期一般为15天、28天或30天。有主险形式,但多以附加重大疾病保险的形式出现。某些普通医疗保险中也有理赔观察期,如某医疗保险的条款规定:“本公司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第4天开始按住院天数给付住院日额保险金。”也就是说,医疗保险是从被保险人住院后的第4天起开始计算医疗费,前3天的不算,这“前3天不赔”的类似条款可以看做是另一类理赔观察期。
关于保险观察期就介绍到这里为止了,有些朋友平时没有购买保险的意识,等到患病之后才想到要购买保险,这个时候已经晚了,保险公司也有可能不会允许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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