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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快速赎回

2020-08-10 16:25:11

中银基金如何赎回?快速赎回业务:是指投资者在业务开放时间内,在符合相关业务规则、协议规定的条件下,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申请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快速赎回,投资者同意将快速赎回的份额非交易过户给本公司...

中银基金快速赎回

快速赎回业务(又称“货币基金网上直销T+0快速赎回”):是指投资者在业务开放时间内,在符合相关业务规则、协议规定的条件下,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申请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快速赎回,投资者同意将快速赎回的份额非交易过户给本公司,并由本公司向投资者实时垫付与快速赎回份额对应的款项,份额过户确认后本公司发起正常赎回,赎回款用于归还本公司的已垫付款项。

适用银行卡

快速赎回业务目前适用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中国银行借记卡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中行网银支付方式的个人投资者。

本公司后续若上线支持快速赎回业务的其他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渠道,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适用基金

目前适用于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简称:中银货币A,基金代码:163802);若本公司今后开通旗下其他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将另行公告。

业务规则

1、投资者申请办理快速赎回业务,需与本公司签订《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服务协议》。

2、投资者成功发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后不允许撤单。

3、快速赎回业务的交易限额为:单笔下限100份(含),单笔上限50,000份(含);单个投资者每个自然日快速赎回上限笔数为5笔,上限份额为200,000份。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相应调整上述限制。

4、投资者快速赎回份额在上一收益结转日至快速赎回申请日前一自然日产生的历史累计未结转收益,将于下一基金收益结转日结转至投资者基金账户,结转后投资者方可进行赎回。

5、快速赎回基金份额的收益归属、损失承担规则如下:投资者于每个工作日15:00前发起的快速赎回申请,经登记机构确认成功后,自当日起(含该日),该部分基金份额未结转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投资损失由本公司承担;投资者于每个工作日15:00后及非工作日发起的快速赎回申请,经登记机构确认成功后,自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该部分基金份额未结转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投资损失由本公司承担。

工作日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6、本公司可对所有投资者的快速赎回总额设置限额,如当日快速赎回总额达到或超过本公司设定的限额,本公司可临时暂停快速赎回业务,并视情况及时恢复该业务。

7、其它未尽规则详见《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

业务操作流程

1、申请快速赎回业务前,投资者须在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持有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2、投资者登陆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后,点击“基金交易―T+0快速赎回”菜单,输入赎回份额,并签订《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服务协议》,预览并提交申请,直至提示交易成功即可。

适用费率

目前投资者办理快速赎回业务,本公司暂不收取手续费,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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