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创业板ETF(159955)
嘉实创业板ETF(159955)基金净值是多少?基金费率是多少?同类基金有哪些?具体信息查询请参考小编为您整理的嘉实创业板ETF(159955)基金概况一览表。
基本概况
基金全称 | 嘉实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嘉实创业板ET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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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159955(主代码) | 基金类型 | ETF-场内 |
发行日期 | 2017年05月03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7年07月14日 / 2.566亿份 |
资产规模 | 0.41亿元(截止至:2018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5363亿份(截止至:2018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何如、陈正宪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5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每年) | 高认购费率 | 0.80% |
高申购费率 | --- | 高赎回费率 | --- |
业绩比较基准 | 创业板指数收益率 | 跟踪标的 | 创业板指数(价格) |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小化,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
投资理念
暂无数据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原因)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或者因为法律法规的限制无法投资某只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正常范围的,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如权证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本基金投资于股指期货后,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本基金投资于股指期货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必须经过投资决策**会的批准。
分红政策
1、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收益分配;3、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每年至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4、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收益评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5、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业绩比较基准
创业板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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