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
专项债券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前者是指地方**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
专项债券的介绍
专项债券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前者是指地方**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
地方**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分类,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前者是指地方**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对于一般债券的偿还,地方**通常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而对于专项债券,地方**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证。
专项债券的发行办法
1、监管机构:财政部
2、审批机构:***、财政部、地方人大
3、发行主体:地方**
4、发行条件:
专项债券期限为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由各地综合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回收周期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合理确定,但7年和10年期债券的合计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专项债券全年发行规模的50%。
专项债券的发行流程
专项债券采用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形式。单只专项债券应当以单项**性基金或专项收入为偿债来源。单只专项债券可以对应单一项目发行,也可以对应多个项目集合发行。各地可以在专项债券承销商中择优选择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为专项债券提供发行定价、登记托管、上市交易等咨询服务。
法规依据:
(1)2015年地方**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5]32号)
(2)地方**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83号)
(3)关于做好2015年地方**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85号)
温馨提示:《专项债券》内容整理自网络以及网友投稿,仅供参考交流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谢谢。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